【12港人家屬致中國香港政府公開信,要求入境處協助到內地聽審】

攝/本台採訪記者
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於12月16日宣佈正式起訴12位被關押港人當中的10人,今日(21日)家屬要求入境處協助到內地聽審。唯至今已過一週,除子女從未收到一眾家屬親手書寫的家書外,當局亦未向家屬提供起訴書或任何案卷,亦無從得知子女面對的控罪詳情及量刑建議。
部份家屬現計劃前往深圳,旁聽案件;唯憂慮中國當局將以疫情為借口及以行政手段,阻止到場旁聽,屆時情況將與秘密審訊無異。家屬希望香港政府及中國當局能作出相應安排,以確保可如期赴深圳鹽田旁聽。
根據中國大陸《刑事訴訟法》187條,當局只須於開庭前三日送達開庭通知和公布開庭時地,但疫症當前,若中方不豁免入境隔離兩週的要求,或不提早通知審訊日期,則家屬不可能在審訊日前完成隔離,出席審訊。
12港人家屬要求中國當局:
• 公開庭審並網絡直播庭審;
• 保障家屬旁聽權,於開審日期不少於20日前,通知家屬審訊日期,讓家屬可預早作檢測及其他安排,以確保開審日可到場旁聽;
• 或以檢測結果代替12港人家屬入境須隔離兩週之規定;
• 向家屬提供《起訴書》及會見筆錄,公開法庭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檢察官名單;
• 告知所有官派律師身份及聯絡方法;及
• 保障12人辯護權,由家屬委托律師提供辯護。
12港人家屬亦要求香港政府:
• 派員陪同前往深圳鹽田,並陪同家屬旁聽庭審;及
• 負起作為家屬與中方溝通媒介的責任,確保家屬能及早得知開庭日期及出席庭審。
12港人家屬促請中港當局,停止剝奪人民基本權利;亦希望香港人勿忘仍在受難的12港人,勿言放棄。
0 comments